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及时报警,却选择逃离现场。近日,龙港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一起驾驶三轮车致人死亡逃逸案件,肇事者陈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也为自己的侥幸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
2022年12月16日清晨,雨雾笼罩大地,家住龙港海城的陈某驾驶三轮车沿着龙魁线前往彩虹大道某厂上班。由于雨水打湿前档玻璃,视线较差,6时许,三轮车途经龙翔路时,直接撞倒了行人吴老太。
公共视频画面显示,陈某从三轮车内爬出,慌慌张张扶起三轮车后,不顾行人安危,直接驾车逃离现场。一个热心群众目睹了事故过程,帮忙报了警。遗憾的是,吴老太虽及时送医,但最终没能抢救过来。
案发后,龙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展开排摸调查,终于在一工厂将陈某抓获。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日前,龙港市人民法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陈某予以判决。陈某为此也懊悔不已,他说当时做了令自己后悔一辈子的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假如发生事故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妄图逃逸。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23-5-8 17:45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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