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新阶段、新使命、新要求,省财政厅迭代优化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 2023—2025年,每年安排18亿元,合计安排54亿元,择优支持17个非海岛县(市、区)和3个海岛县(区)依托生态禀赋、擦亮生态底色、聚焦绿色转化,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力争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绿色转化与共同富裕相结合的典型样板。
其中,我市永嘉县、平阳县及洞头区入选↓
吴爱珠 摄
资金支持内容主要有哪些?资金使用如何更加规范?一起了解~
重点支持内容
护美绿水青山,擦亮生态底色 加快补齐环境短板,夯实生态基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所在地的人居环境提升,提高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做强金山银山,助推共富大美 充分利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优势,聚焦绿色转化,引导培育新的绿色增长极,激发乡镇、村庄新活力,促进县域内区域协调发展。
创新体制机制,突出价值实现 支持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惠民富民机制,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规范资金使用
充分发挥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引导作用,各地安排用于承担重要生态功能地区的激励资金不少于60%,单个项目省激励资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强化绩效管理
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实行总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双管理。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跟踪市县工作进展、预算执行情况和实施成效。
加强绩效考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并视评价结果予以激励: 对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的,扣减5%的年度激励资金; 对于3年综合绩效评价优秀的予以表扬; 对3年综合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分3年扣回全部省财政激励资金。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23-5-8 17:43 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