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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两地火灾!拘留!拘留!拘留!

温州都市报 8622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未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不得进行电焊气割相关工作,无证进行相关作业,属于违法行为。近日,鹿城区大南街道某场所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因处置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 经调查,作业工人李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明火气割作业,因作业过程中气割铁管时掉落的高温熔渣点燃地面可燃物而引发火灾。4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对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今年5月4日,蒲鞋市街道学院西路109号发生火灾。经过调查认定,此次火情是由于作业人员张某某在无证气割中,焊渣产生的高温烟雾经狭小空隙蹿升至四楼引燃通道内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5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张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工程承包人杨某某因在未查验张某某气割资格证的情况下雇佣张某某进行气割作业,未遵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过失引发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下一步,鹿城区还将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街镇、消防、执法等多方力量,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消防监督业务协同、违法线索双向移交”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23-5-8 17:47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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