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不力!温州一人被当场训诫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20日晚,车XX身为乐清市淡溪镇**店经营者,未对每个客人进行扫“温州防疫码”,车XX及其员工陈*等在营业期间未戴口罩。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车XX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 防疫不力温州一人被当场训诫 温州网 6536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