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分局 申请事项:1、撤销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作出的温瓯公(娄)不立字(2021)0015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2、责令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对申请人的报案予以立案。事实理由:申请人的房屋被非法拆除,屋内大量的物品丢失被其他人卖掉(详见附件),申请人向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报... 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分局 温州新闻 2864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