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进口冷链食品及水果均有被检出新冠病毒阳性。为降低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发出购买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消费提示。
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应用“浙冷链”系统,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以及没有“浙冷链”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贮存、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同时,禁止采购、使用、存放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一律应上尽上“浙食链”。
同时,建议市民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等。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查看产品上是否有“浙冷链”溯源码,水果是否有“浙食链”食安码。市民如发现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