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听证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则(试行)》,为社会各界规范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提供了一份“说明书”。
“制定该《规则》,使我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听证、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环节的参与对象、流程等事项有了明确规定,将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起到重要作用。”据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立法听证方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书面提出听证建议;举行听证会,将在会议七天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按照公告规定要求提出申请参加或旁听。立法论证方面,《规则》规定,论证会的邀请对象范围包括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实际工作者、市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值得一提的是,听证、论证报告都将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重要参考文件。
公开征求意见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象范围包括在温的各级人大代表、有关部门、专家、企事业单位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对法规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后,还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届时市民可以通过温州人大网等渠道了解地方性法规草案有关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昨天的会议还听取讨论了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建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等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副主任黄德康、孟建新、卓高柱、潘孝政、李步鸣,秘书长蔡晓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作荣汇报有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