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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6 22:28 上传
案件一:2月6日上午,洞头区北岙街道居民赵某某、叶某某夫妻俩,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我区关于“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的疫情管控决定、命令,造成不良影响。赵某某、叶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于2月6日被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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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2月6日下午,洞头区北岙街道居民方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疫情防治管控的决定、命令,在疫情检测点不接受检测及登记。方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2月6日被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_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自觉配合卫生、公安等防疫部门的工作,遵守法律法规,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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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6 22:29 上传
标签: #拒不服从管控洞头再罚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