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

鹿城区政府发布通告,事关…

wenzhou 3872

通告.jpg (20.21 KB, 下载次数: 35)

下载附件

2021-2-6 22:47 上传

近日,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林区禁火通告。 一、每年春节前两周至元宵节为全区林区野外禁火期,禁火范围是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60米范围内。 二、在林区野外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地坎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严禁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三、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 四、凡天晴之日,各街镇所有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人员要投入到护林巡防一线,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要设卡检查,发现违章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区森林消防值班室报告。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违法违规用火的,由林业、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区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0或12119。

标签: #鹿城区政府发布通告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