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苍南县张本锋县长:您好!宜山镇锦城村(东河北路66号后面)公共消防安全通道路面于五年前为一好心村民为方便附近村民出行和镇政府联合浇起来的水泥路,2月4日不知何故被该村村民吴家远私自故意破坏。几天后该村民又擅自第二次破坏水泥路。好心村民已报警,公安机关已受案。(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由于该村村委书记吕振涨对此事发表不处理意见,苍南县公安局宜山派出所以案件复杂延长30日处理)。
好心的村民吴某跟该村委书记吕振涨沟通请求村里为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排除路障恢复公共安全消防道路通行。如果村里不予及时制止周边村民到时群起放仿,村里就杂乱无章。吕书记表态自己没有能力。村民质疑吕书记本人都承认自己都没有能力了,又没有担当的人怎么当上该村村委书记的。
过几天后该村民吴家远又恶意拉大石头及花盆等障碍物放在此公共消防安全通道上设置路障,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通行,在苍南县公安局宜山派出所民警的指导下周边好心村民搬移路障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3月9日该村民吴家远挑战法律的公信力恶意拉来几车黄泥土设置路障(路的底下是市政污水管道万一被压爆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影响村容村貌,致使公共安全消防通道堵塞附近企业居民无法正常出行。严重危害村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月10日在宜山派出所民警出警下指导好心村民叫了三民工付了240元工资,才移走路障二米左右宽度村民才暂时勉强通行。公共消防安全通道被破坏后多次恶意私设路障。附近居民怨声载道叫苦连天,严重影响城区生态环境建设,也严重威胁我们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更对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造成负面影响!到目前为止,为何无法根除?清除障碍实现美好乡村环境,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效减少疾病,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也是建设文明宜山、和谐宜山的一件好事,更是我们大家共同的美好愿望和应尽责任。它不仅需要广大居民朋友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自觉遵守卫生公德,更需要政府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何这么难吗?请您关注督促相关部门,实现美好乡村建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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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致苍南县县长的一封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