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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22:35 上传
记者6月1日从温州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上获悉,5月25日至7月26日,我市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双月”规范攻坚提升行动。
日前,省、市纪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建章立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接下来要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的专项治理进行过程监督。4月30日,全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市县在巩固前期工作基础上,力争在2021年底全面有效净化全省保健食品行业市场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由此,我市启动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双月”规范攻坚提升行动。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双月”规范攻坚提升行动,针对的是全市正常经营的保健食品单位。规范提升的重点包含,按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要求,在产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或经营场所是否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有无出现“不得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有无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出现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的违法行为;有无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有无未经审查擅自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有无出现普通食品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等虚假违法广告;有无借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为名变相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有无借防控疫情之名,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功效,明示或暗示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对新型冠状病毒有免疫、防护功效等行为。
标签: #我市开展保健食品双月规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