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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小区业主这一行为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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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明达说事》,我们来说一说私自修剪小区内树木涉嫌违法的事。日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求助,对方称下吕浦三区某幢之间的绿化带树木无故被人修剪,住户向物业多次反映无果,希望执法人员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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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0 22:26 上传

  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地确有树木被剃了“光头”,且修剪下来的残枝散落在绿地内,光秃秃的树干显得特别突兀。该小区物业人员告诉执法队员,这些被剪的树木主要是因遮挡阳光和通风才惨遭毒手的,且该处恰是监控死角,物业几经调查,也无法确定是谁修剪的。 一般情况下,小区绿化树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对于小区的绿化树木,居民也不能私自处理。根据《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修剪。   该私自修剪行为已涉嫌违法,执法人员当即向物业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物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减少业主间矛盾。作为小区的管理者,一方面必须做好监督,扩大监控范围,另一方面,日常做好小区住户普法宣传。树木遮挡阳光,影响住户生活,确实应当进行适当修剪,但切忌动“私刑”,执法人员告诉物业人员,如需修剪高枝,要业委会盖章同意后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专人修剪,切勿轻举妄动。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知晓情况后介入调查,发现该小区某幢设置有大片绿化带,新铺设的1.5米宽水泥路穿过绿化带,延伸至进门处。水泥路一侧的草皮已基本损毁,施工剩余的建设砖块随意堆放在破损绿化带上。 小区业主陈先生告诉执法队员:“我们楼旁原来是大片绿化带,绿化带东侧外才是小区道路,平时大家都是从外面的大路正常进出,结果有人为了方便,直接在绿地浇筑了水泥路、破坏绿化。 整改后 执法人员经与物业沟通、现场情况核实等,责令擅自硬化绿地的业主对破坏绿地进行整改恢复。 近日,执法人员复查回访时,建筑水泥路的位置已全部拆除并铺设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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