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

交通事故案例

温州都市报 5950
办案机关黎明路二中队: 天气阴雨天 地点:XX路 办案民警:xxx 甲骑电动车在离乙开的汽车前面二米左右摔到。造成甲电动自行车修理二百元。甲手皮肤擦伤·…… 乙赔偿甲1500元损失费。机动车在骑电动车的人前面剎车吓到别人。造成甲骑电动车摔倒,属于非接触性交通事故。 参照交通管理法xx条。甲在行驶过程中,不注意安全行驶。 以上案例如有雷同可到二中队查询

标签: #交通事故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