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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推行禁塑令以来已立案12起

温州日报 5378

5月1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0年以来,我市通过推进部分塑料制品禁止生产销售、开展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专项行动等举措,有效治理塑料污染。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12起。

根据温州市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到2021年底,温州市区建成区的商场、超市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到2025年,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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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7 22:46 上传

据悉,2020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重点针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户等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对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禁塑”推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不合格塑料袋2.6万个,立案12起。全市已开展“禁塑”工作的农贸市场305个,其中主城区的新田园农贸市场等36家农贸市场开展了限塑送菜篮子、布袋子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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