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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社会,光天化日之下瓯海区梧田林村1109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建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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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34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历经一个月的非法建设,在光天化日之下拔地而起,行政执法局的大数据监测、常态化巡逻、违章建筑的零容忍都是骗老百姓看的。 一个简简单单的违章建筑从立案到作出决定,为何要8个月呢? 2020年12月18日自行拆除的期限已过,违章建筑却屹立不倒,而违章建筑建设者的行政复议、区法院的起诉、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等法律程序完毕,这违章建筑也失去作用了,有关人员滥用职权做的完美无瑕。 2020年4月26日几十位村民向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在梧田街道林村村非法建设1109.34平方米香开万里售楼部并要求拆除,4月30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调查结果:“香开万里售楼部确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立案调查(案号:温瓯综法【2020】第005-007号)”,期间村民多次向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为何此违章建筑为何至今还没有拆除”。 难道违章建筑香开万里售楼部有领导的特许吗?多方位举报(市长热线、省、市信访局、纪委)之下,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终于于11月18日作出温瓯综法处(2020)第05-07号的决定,限期三十日内自行拆除并处罚款328603元的决定。11月10日的回复是:“已转交属地街道处理,并由街道牵头依法依规立案查处”,12月11日又给我出具温瓯综(访)告【2020】14号的文件,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梧田中队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到底由街道还是梧田中队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2020年12月21日又给我出具温瓯综法复【2020】14号的文件 ,有关中央巡视组督办函的回复:已对香开万里售楼部”的违章建筑作出拆除与处罚决的定书,对此调查处理与结论不服、或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控告。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自己的懒政、不作为、渎职、徇私枉法的行为还不承认,好像举报人有诬告的行为,觉得还冤枉。 周才静享受政府福利欺骗党、组织、人民,欺下瞒上,是地地道道典型的懒政、不作为、渎职、徇私枉法,我们也多次向瓯海区纪委举报,要求对涉案人员立案调查,而瓯海区纪委不知何情况,至今也没有回复,望上级纪检部门督促瓯海区纪委对涉案人员利用职权,不作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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