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男子花百元“买春”,抓了! 温州新闻 11-11 2992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份的一天,曹某某在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心街某室内,以100元人民币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的方式,向罗某某手下的卖淫女进行嫖娼,后曹某某支付100元嫖资。经查证,曹某某系初次嫖娼行为,且认错态度好,有悔改表现,属情节较轻。 135editor_06120848_60c40472351c820210612084850.jpg (44.43 KB, 下载次数: 85) 下载附件 2021-7-25 14:49 上传 网络配图 与本文无关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曹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自送达执行之日起五日。 标签: #温州一男子花百元买春抓了
温州一男子花百元“买春”,抓了!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份的一天,曹某某在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心街某室内,以100元人民币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的方式,向罗某某手下的卖淫女进行嫖...... 话说温州 温州新闻 11-11
温州一男子花百元“买春”,抓了!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份的一天,曹某某在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心街某室内,以100元人民币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的方式,向罗某某手下的卖淫女进行嫖...... 话说温州 温州都市报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