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起投诉,一位学生家长纪女士称,今年3月份在龙湾永兴一家培训机构报名参加中学生晚托班,招生老师在微信上向其承诺孩子考上永强中学给予奖励2000元,考上龙湾中学给予奖励5000元。等今年7月份孩子收到永强中学的录取通知书后,培训机构给孩子颁发了证书与600元现金。随后,纪女士多次向该培训机构的老师询问剩余1400元奖金何时发放,均得不到回复,联系无果的纪女士故特向市监部门寻求帮助。
经了解,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当初以奖金作为噱头来招生,但自己并不知道该老师对家长具体承诺的金额,承认自己在管理上存在疏忽。经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培训机构将发放剩余的1400元奖金。
执法人员认为:培训班老师向家长在微信上承诺考上永强中学即奖励2000元,家长选择缴费报名该培训班。这时候承诺效力发生,合同已经成立。负责人称不知情那是其内部管理的问题,不能作为其拒绝继续履行的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培训机构需向家长补足剩余的1400元奖金。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家长在选择教育培训服务时,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开具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合同、发票等消费凭证,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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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6 19:06 上传
标签: #培训机构竟然耍无赖 #承诺奖励两千变六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