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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7 08:40 上传
近日,永嘉县检察院联合永嘉县法院、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在楠溪江流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投放约18万尾、价值6.5万元的鱼苗。
此次购买鱼苗的费用源于永嘉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出售水产品的案件。为修复受损的渔业生态资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永嘉县检察院就该案向县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修复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给付生态损害赔偿金或增殖放流鱼苗(鱼种),用于修复其毁损的渔业生态。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公益诉讼检察相结合的生动实践,对于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有着重要意义。
2020年以来,永嘉县检察院共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起,已经追缴和正在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合计80余万元。
标签: #永嘉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 #放流18万尾鱼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