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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2名渔民被判刑!这事千万别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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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龙港市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暨宪法宣传活动,邀请市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人员走进法庭,旁听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让大家沉浸式感受法治氛围,“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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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5 10:08 上传

据了解,今年6月14日,被告人陈某与林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结伙于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造成长腰岛海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损害价值达4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且已当庭支付海洋渔业资源损害赔偿金,又存在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没收作案工具及渔获物,要求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于温州市级以上的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庭审现场还通过“云直播”方式,让部分社区干部和渔民代表在家门口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市法院还组织召开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新闻通报会,“以案释法”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形成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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