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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一未成年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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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桥头镇一起中毒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奇怪的是,该调查报告虽然今天和落款为2022年1月11日其他政务类一起公示,但该调查报告本身的落款日期却又是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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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 18:55 上传

但不管怎么样,此事涉及到桥头,还是造成死亡这么严重的事故,所以小编决定将其原文分享给大家,以警示相关单位和个人年关临近提高警惕,狠抓安全生产。 下为调查报告原文: 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12·15”中毒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凌晨5时许,位于永嘉县桥头镇XXX地下车库西入口保安岗亭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授权,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县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询问人员、查阅资料、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浙江XXX有限公司 浙江XXX有限公司于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2459XXXXXC,注册地址为永嘉县桥头镇XXXX号,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服务等。浙江XXX有限公司为桥头XXX项目的业主单位。桥头XXX工程是县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2012年5月份由浙江XXXXX有限公司挂牌取得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3.5亩,建筑面积12.,工程投资约12亿元,是集星级酒店、商业办公,餐饮娱乐、休闲健身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体。工程于2013年2月份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16年6月份基本竣工,至事发时产权式酒店及商业部分已验收合格,开元酒店已通过预验收。 (二)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11月15日,公司注册号:330324000100007;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永嘉县桥头镇康乐路2号;法定代表人:孟某某,男,43岁,身份证号:42032119740311XXX;籍贯:湖北省郧县,住址:湖北省郧县杨溪镇杨溪铺村3组63号。公司注册资本:伍拾万元;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水利工程施工;河道清淤与保洁;道路清扫、环境卫生保洁;建筑垃圾清理;货物搬运服务;管道疏通及修理等;营业期限:至止;物业资质:叁级。 (三)合同签订情况 2014年XXX广场项目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时,县住建部门要求先确定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XXX广场的物业承包权。据XXX广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显示,浙江XXX有限公司(甲方)合同签订人为总经理王某某,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乙方)合同签订人为法人代表孟某某;签订日期为;协议上盖有双方公章。合同期限为自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该物业正式交接之日起暂定一年。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在其权属范围内合法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后则该合同终止。经查,2016年1月份开始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已经进驻该项目进行管理。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地为浙江XXX广场西面地下车库P2出入口保安岗亭。出入口为双向车道,方型岗亭位于车道中间位置。岗亭为铝合金材质,四周开玻璃窗。里面有一台式电脑,一个电取暖器,地面上搁置一个铁质油漆桶,油漆桶里有烧剩的木炭。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晚11时许,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保安胡某与向某在XXX广场岗亭值夜班。当天晚上天气比较寒冷,两人在岗亭外找来一个废弃的铁质空油漆桶和一些木条,并将木条放油漆桶里燃烧取暖。15日凌晨1时许,向某巡逻离开,1时30分许向某巡逻回来时发现油漆桶没在原来的位置,估计是被胡某提到执勤岗亭里取暖,后向发刚回自己位于酒店附近岗亭执勤。早上5时30分左右,接班保安杨某来到事发岗亭,发现门窗紧锁,胡某靠在椅子上经呼叫无任何肢体反应,嘴角有血色泡沫吐出,双眼有血水流出。杨某急忙找到物业经理孟刚到岗亭,两人打开一扇未扣紧的窗户,取桌上钥匙进入保安亭,发现胡某全身已经冰冷僵硬没有呼吸。椅子边上有一油漆桶,桶内有残留木炭。“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确认胡某已经死亡,后孟某拨打“进行报案。 死者身份信息及基本情况:胡某,男,16岁,身份证号:4308222001102XXXX;籍贯:湖南省桑植县;住址:桑植县打鼓泉乡王家湾村胡家湾组。死者胡某在其父亲胡某(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保安)的引荐下,冒用吴某的身份证到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应聘,聘用后被安排在XXX广场项目从事保安工作。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性质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直接原因 胡某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础的化学常识,未意识到燃烧的木炭能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在密闭的环境中有毒气体的积聚会导致人员的中毒;事发岗亭门窗紧闭,油漆桶里燃烧的木炭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气体积聚是导致胡某的中毒窒息死亡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履行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现场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对从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招聘人员身份信息把关不严,导致未成年人员进入该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是发生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及直接经济损失 经上述事故发生原因分析,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免予追究责任的人员 胡某,忽视值班过程中烧火取暖潜在的安全隐患,违规操作,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在事故中已死亡,免予追究其责任。 (二)相关处罚及问责建议 1.孟某,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项目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县安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县安监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涉嫌违规用人,建议劳动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永嘉县XXXXX有限公司应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把用人关,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新录用员工需经教育培训,经测试合格后上岗。 (二)桥头镇人民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理顺经济与安全的关系,扎实推进安全发展;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严把安全生产关,严防安全监管“盲区”;督促指导辖区村居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承担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强化物业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现场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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