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告
申请人:金可县,男,51岁,汉族,住永嘉县鹤盛镇鹤盛村金盛路16号,电话: 15167711216 。
申请人:赵春华,女,45岁,汉族,系金可县之妻,住址同前。
被申请人:谢永新,系鹤盛镇拆迁办主任。
第三人:金可贵、金可六、金建丰,男,汉族,住永嘉县鹤盛镇鹤盛村鹤桅路。
请求事项:
一、依法清除违建房屋450㎡保护伞,即谢永新。
二、依法亟速按律拆除第三人违建房屋450㎡.
事实与理由:
第三人于2009年审批建房在建造中少批多建,违建房屋450㎡,第三人违建事实,已经鹤盛镇政府查明和确认,镇政府已决定拆除,后因客观原因所在,拖之今天未拆。现为了弘扬违章必拆、大拆大整精神,申请人于2021年11月6日书面报告给鹤盛镇拆迁办主任谢永新要求依法拆除第三人所违建的450㎡房屋,时有二月有余,既无答复又无拆除,为此申请人去问谢永新时,他以权欺压,并说我就不拆,你去告发等,谢永新公然诚为第三人违建房屋450㎡的保护伞,象这样的保护伞非除不可,否则违章必拆、大拆大整成为纸上谈兵,无法根治违章建筑以致社会混乱。现为了违章必拆、政策正确施行,务必要鞭策邪恶,严肃法纪,依法清除违建房屋保护伞,但民无他法,只估上级各有关部门及领导为民伸张正义,准予派员莅地洞察秋毫,对身为镇拆迁办主任谢永新公然成为第三人违建房屋450㎡保护伞必须依法清除,对第三人违建房屋450㎡”,应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和《城乡规划法》第41条规定,依法拆除,能使违章必拆、大拆大整永放光芒。
此致
申请人:赵春华
2022年 2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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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22-2-22 14:16 审核通过
标签: #要求依法清除违建房屋450伞 #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