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

温州火车上,熟睡少女遭猥亵

温州都市报 1914
2月18日,陶某独自一人从温州坐车去佳木斯,因为路途远,为了能更好地休息,就选择了卧铺,时间很快来到了23点30分,车厢里也安静了,疲倦的陶某也酝酿着睡意,可这个时候喝了酒的郭某无心睡眠,喝了酒的他,在车厢里来回踱步,当经过陶女士的床铺后,看到年轻漂亮的陶女士,不由的见色起意,反正陶某睡着了,也不会被发现,偷偷的亲一下,美滋滋,越想越是激动,趴下就对陶女士吧唧了一口。见陶某暂无反应,动作就更大了,嘴唇也舍不得离开。 不料此时,睡梦中的陶某,感觉有人触碰自己的嘴唇,猛然惊醒!她睁开眼睛后,看到眼前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子,吓了一大跳,连忙大叫,并且质问男子为什么要吻自己?郭某看陶女士惊叫,吵醒了其他的乘客,马上转身逃往了自己的车厢。 陶女士想到自己被欺负了,对方还一走了之,越想越委屈,马上去找乘警说了这件事情。乘警在询问了男子的外貌特征,以及衣服穿着后,通过监控排查和其他乘客的配合下,在另外一节车厢的下铺,把郭某找到了。 但是,郭某面对乘警的询问,拒不承认!乘警只能拿出监控录像来证明郭某做的“好事”。面对铁证,郭某又改口说自己喝多了,什么也记不清楚了,要不要乱冤枉他?不过,他还是被乘警转交给蚌埠的警员,后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郭某企图想通过自己醉酒来逃避责任,这真是想多了。酒后违法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比如酒驾出的事故,法律对他的惩罚只会更加严重。如果大家都用我喝酒了,来逃避法律责任,那法律还有存在的意义吗?郭某对陶女士的侵害,只限于亲吻和摸抱,没有进一步的“亲密举动”,这属于对陶女士的强制猥亵。虽然都是违背受害人的意志,但跟强奸罪的性质不一样。有没有发生性关系,是认定的关键。此事,提醒我们一些女性,如果是单独乘坐列车的时候,要留个心眼,还是不能睡得太死了。当然,也建议列车可以根据性别,设置男女车厢,门口再安排一个列车员,这样不会让人有可趁之机,大家旅途上也都可以安心睡到天亮。

标签: #温州火车上熟睡少女遭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