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助推清廉瓯海建设纵深发展,根据区委关于酒驾醉驾问题“五个一律”要求,现将2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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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祥宗,瓯海区郭溪第一小学教师,2022年1月13日晚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部门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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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义,中共党员,三垟街道征地拆迁事务中心临聘人员,2022年2月19日下午,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部门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瓯海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3月2日
标签: #温州某小学老师被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