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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的加班,实在没必要

温州都市报 5004
这些年,公职人员很多在节假日被加班,经常出现“取消双休日,正常上班”等违法用词。彰显着许多领导者的法治意思淡泊,领导水平低下,更有甚者,部分素质差的领导要求下属加班只为刷存在感。劳动法规定,加班要符合一定条件,特别是节假日,例如“需要紧急处理”、“必须及时抢修”等的特殊情形。当前,许多节假日加班实在没意义,且耗精力、降效率,劳民伤财,加班者又怨声载道。 如何破除“形式主义的加班”,笔者以为,当从两方面去抓。站在领导层面,需带头挤干加班的虚假水分,回归到“抓好八小时、提高真效率”的轨道上来,用科学严谨的绩效管理制度激励干事者、重奖创新者、处罚作假者,从而形成真抓实干、风清气正的职场文化。站在员工层面,则要坚持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做好正常上班时间的分内之事,提高工作效率,不要投机取巧、察言观色,不搞随波逐流、趋炎附势。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22-4-30 16:50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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