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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足浴店内,有人卖春被抓

温州都市报 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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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7 17:10 上传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8月2日晚,易某某在温州市龙湾区某某街道中心街某某号某某足浴三层内为他人提供卖淫服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属情节较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易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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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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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卖淫嫖娼这种行为不仅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是传播艾滋病及其他性疾病的主要途径,还会破坏家庭的幸福、和谐,从而滋生一系列社会道德问题,导致社会风气败坏。希望大家能够自觉抵制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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