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1日下午,泰顺法院开展以“敲响自律警钟,绷紧清廉之弦”为主题的节后第一场观摩庭审公众开放日活动,公开审理被告人吴某某贪污罪、受贿罪、林某某、蔡某某受贿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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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纪委监委、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罗阳镇等多家单位工作人员及部分年轻中层干部共计130余名人员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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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经依法审理,泰顺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蔡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林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赃款已全部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新年伊始,泰顺法院积极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方式,开展较大规模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了“以案促改”的重要作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法观念和自律意识。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23-2-2 16:02 审核通过
标签: #受贿泰顺多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