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8月,浙江省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院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将不属于医保基金结算费用纳入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368647.00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平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追回该院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后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处1倍罚款139571.00元;
2、将涉案信息通报县纪委监察部门。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368647.0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39571.00元已全部上缴。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23-1-7 08:53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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