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名律师林丽芬利令智昏被查处
昨天,本人到司法局作陈述,主要是去如实反映党员名律师党员林丽芬“胡代”事迹——
1,汉字不认识——这是怎讲?项有标探问林丽芬:“股金”——这两字是读什么?”林丽芬居然读出了:“借款”!虽然有所谓的“借款协议”,但林丽芬对林峰与叶丛对项有标实施了10多次软暴力的黑恶行为假装糊涂,视而不见,故作不知。这让项有标大吃一惊,直接摇头叹息!当下这个社会居然还有人不认识汉字的人,当上了著名的北京“大成”的律师!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2,事实不理睬——这又怎回事?叶丛自己从没有给项有标打过一分钱,更何况叶丛自己也没有钱,林丽芬在法庭上居然比叶丛还清楚还“理直气壮”,铿锵有力、斩钉截铁地说:“叶丛确有向项有标出借了150万元,项有标要向叶丛偿还本金150万元+利息=190万元”!……令人大开眼界,啼笑皆非!
3,常识不懂得——这又怎讲?项有标与叶丛不认识——没有借钱信任的前提;叶丛自己也没有钱——他没有出借钱的能力,林丽芬居然在法庭上活灵活现地栩栩如生地斩钉截铁地说:“叶丛向朋友王坚与叶某借了钱,然后打给林峰,然后通过林峰“借”给他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项有标150万……”——真是欲加之“借”,何患无辞?!
4,法律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律师家林丽芬为林峰已经代理了项有标公司的知情权官司——林峰败诉。因此,林丽芬非常清楚知道了林峰因投80万元股金且成为股东而掌控了项有标文化培训公司的全部财务权,并且因股金分红与“拥有”了366万元——后经公安局委托“瓯江”会计有限公司审计出的结果!在如此“知情”下的林丽芬,竟然怂恿林峰把80万元的股金当成“借款”的基础垒成247万元“借款”而到鹿城区法院虚假诉讼项有标,结果被法院“驳回”并移送公安机关……——林峰与林丽芬如此明知故犯、贪得无厌、利令智昏!连什么叫虚假诉讼与其后果都不明白?!真是可惊可叹、可歌可泣、可敬可佩,惊天地泣鬼神!
5,道德不具备——这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所有“借款”成真,项有标也只是仅一个人“欠”林峰与叶丛的钱,而林丽芬“指点”林峰与叶丛把项有标的妻子、兄弟、外甥、侄女等6人一起来“担保”债务偿还……林丽芬好聪明、好敬业啊!她很懂人性——把项有标的亲人“捆绑”得越多,林峰与她得到不义之财的可能性就越大!只可惜——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犹如《红楼梦》中的王熙凤……惊天地泣鬼神!
6,思维不简单——这是怎么解释?鹿城区隐蔽职业放贷人林峰与叶丛,在林丽芬奇葩律师家的“代理”下?先后在鹿城区人民法院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造了温州多项虚假诉讼的奇迹——林峰成了鹿城区人民法院虚假诉讼的典型人物,林峰的“事迹”被放在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走廊的公告栏里,对外进行公开宣传的典型人物。而叶丛的虚假诉讼呢三次被“撤销”、二次被移送公安……从而赢得了全中国律师界奇葩的“律师家”之光荣称号!林丽芬达到了如此高的境界——她既能利用国家公权力之利器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狠狠地、狼狠地、狠狠地、狠狠地伤害了项有标——项有标因当抗震救灾志愿者被中央电视台与新华社等几十家媒体报道——不是炫耀,只是想说明林峰与林丽芬配合默契、成果良好!能把“爱心教师”项有标变成了众人所不耻的“老赖”!林丽芬真的很英明!尤其是能用所有的所有的所有的案件均败诉之战绩,喜出望外地“回报”给了林峰与叶丛,还能使自己既能拿到律师费,又能使自己地地道道、扎扎实实、真真切切地被司法局“查处”,从而让著名的奇葩“律师家”之美名永垂青史。其一举多得、与众不同,真的实属天下传奇!
据说,林丽芬与其律所的相关负责人,还为此大为恼火!还喊爹喊娘地叫屈——对司法局大喊大叫,冤枉啊,冤枉啊,冤枉啊……司法局“不公”啊!“不公”啊!“不公”啊!……
什么叫欲盖弥彰?什么叫恬不知耻?!真不知这世上谁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这真是——
大成律所林丽芬,屡诉屡败绩效升。
党员律师展风采,公器刺伤项老翁。
瓯越大地传悲歌,公平仿佛灭了灯。
虽然正判姗姗来,迟到不弃惩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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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八号 于 2023-6-29 14:56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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