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年来,明星演唱会热度居高不下,“一票难求”现象屡见不鲜,歌迷们在抢票这件事上花足了心思。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趁机冒充“内部人士”进行诈骗。近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去年6月至8月,王某在没有条件获取演唱会门票的情形下,向校友俞某等人谎称,自己为上海某娱乐公司员工,手头有某明星的内部演唱会门票,希望他们帮忙在微信朋友圈推广售票信息。歌迷找上门后,王某要求俞某先向购票者收取门票费用,再通过支付宝转交到自己手中。
在此期间,为了增加可信度,王某还额外要求每张门票需加收150元的手续费。基于熟人之间的信任,俞某等人并未对王某的说法产生怀疑,在向王某购票的同时还积极为他扩散售票信息。最终,王某总共骗取演唱会门票费用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目前判决已生效。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内部渠道”代买演唱会门票 这个“内部人士”栽了
通讯员徐以诺记者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