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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事,龙湾一口腔医院被罚10000元!

温州都市报 3712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温州青藤星语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被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依法予以罚款10000元 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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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青藤星语口腔门诊部是温州青藤星语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该公司于2020年12月01日创建。位于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路150号新城吾悦广场3F3005/3006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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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政务网、网络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被处罚人:温州青藤星语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J 现已查明: 温州青藤星语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罚没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农行龙湾区各网点(地址:详见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龙湾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小编提醒>>口腔医疗机构做好自查整改,规避高额罚款!口腔医师们也要谨记不要触碰法律红线,不要无证行医,要对患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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