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商家玩文字游戏,偷换概念误导消费者,把未添加蔗糖、糖精等糖物质的食品误称为“无糖”食品。近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查处一起虚假宣传“无糖”食品案。
据了解,瓯海区市场监管局于近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瓯海某副食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以“无糖”广告宣传词汇销售一款混合果干休闲零食商品,该商品实际包装未标明无糖,也未达到“无糖”的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声称无糖或不含糖食品,其每100克固体或100毫升液体中碳水化合物(糖)含量应小于等于0.5克,否则不得声称。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此款商品其营养成分表中显示碳水化合物(糖)含量为37.1克/100克,远超无糖标准。当事人却以“无糖”的名义销售此类商品,构成虚假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下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同时也提醒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不要偷换概念,虚假标注或虚假宣传,以免误导消费者。
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示:国家标准中的所谓“糖”是指“糖类”营养成分,未添加实体糖物质,并不代表“无”糖营养成分。广大消费者购买无糖食品时,一定要查看食品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看其中的碳水化合物(糖)含量是否低于0.5克。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无糖食品并非真无糖虚假宣传藏甜蜜陷阱
记者金晖通讯员陈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