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实施!50元/平方米! 2月28日,温州市府办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从3月15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为住宅类每平方米收取50元,非住宅类每平方米收取100元。 收费标准与现行标准一致... 15日起实施50元平方米 温州网 7410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