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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雾,秋冬季高速上的“流动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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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秋冬季来临,昼夜温差较大,部分路面容易起雾,在出现雾气的情况中,最危险的就要数高速公路上的团雾。团雾,指的是受局部地区气候环境影响,形成的小范围浓雾。

  秋冬是团雾高发的季节,团雾能见度低、变化快,在高速上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早年前我市就曾因团雾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连环相撞事故,故团雾也被称作“流动的杀手”。

  2003年3月25日6时45分,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据当时媒体报道,共有47辆汽车在长约2公里的11个地段发生追尾碰撞,共造成37人受伤,其中有6个地段事故,造成11人死亡。据悉,当天事发时,该段公路浓雾弥漫,高速公路蒲岐段2辆从台州开往温州方向的大卡车和大客车首先发生追尾事故,随后,一辆油罐车跟一辆卡车发生碰撞,接着又是一辆满载硫磺的小卡与一辆卡车发生碰撞,小卡车车头已经挂出路肩,连续的追尾造成连锁反应。

  据高速交警介绍,团雾发生时覆盖1-5公里不等,特点是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四顾朦胧,能见度一般只有几十米甚至十几米,属于特强浓雾。且其覆盖范围呈散装分布,有的地方少,有的地方浓。

  那么,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团雾,驾驶员应该怎么办?首先按能见度情况控制车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其次应正确使用灯光,切记不能使用远光灯。遇到团雾时应及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而因为远光灯是向上方照的,射出的光线被雾气漫反射后会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反而容易致使驾驶员视线不清。同时,必要时可以鸣笛,有助于其他机动车判断你的位置,更有效防范意外发生。

  雾天行车还需注意不要急刹车,尤其是在高速上,很可能造成多车连环追尾。若需刹车,可用点刹方式,不仅可以控制车速,还可通过刹车灯提醒后方车辆注意。另外,在雾天行车如果是单向三车道,尽量在中间车道行驶;如果是单向两车道,尽量在外侧车辆行驶。同时注意不要与相邻车道的车辆并排,前后错开距离,这样意外来临时,自己才有躲避空间。

  如果此时你已经遇到事故,那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切勿在车道内逗留,人员迅速撤离到右侧护栏外,拨打电话12122报警求助。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团雾,秋冬季高速上的“流动杀手”

  记者杜一川通讯员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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