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解除部分区域静默管理 关于解除平阳县部分区域静默管理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县区域大规模核酸筛查结果,经专家组和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决定自8月21日18时起解除部分区域静默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除水头镇、腾蛟镇、凤... 平阳县解除部分区域静默管理 温州日报 3445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