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省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省属相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全省出生缺陷防治技术力量,进一步规范全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工作,根据《母婴保健法》和《产前诊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2023年7月下旬在合肥市开展全省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 产前诊断管理办法 wenzhou 4118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