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瓯海区政府近日正式下发《关于推行公办幼儿园混合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和《瓯海区“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在公办幼儿园基础上探索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混合办学新机制。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万小峰表示,政府出台正式文件,对“公建民营”幼儿园等办学机制给予政府保障,在我市尚属首次。
昨天,瓯海区教育局副局长林成益接受记者专访,详解新政细节。
瓯海学前教育办学开启两大改革新模式
谈到两个新文件出台的目的,林成益认为,此举是为打破财政全额投入、全员编制的传统公办幼儿园模式,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办学效能。
两个文件对应两种改革模式:前者是指将配套幼儿园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再按一定比例配备在编公办教师和非在编教师;后者则是将配套幼儿园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即政府将公建配套幼儿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具有一定等级办园资质的社会组织或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承办,并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
在林成益看来,混合办学幼儿园克服了编制限制带来的矛盾,且办园经费有政府保障。公建民营幼儿园,采用民办的管理模式,使一些复杂的手续得到简化,使得幼儿园运转更加灵活。
非在编教师评职称与在编教师一视同仁
意见提出,试行混合制改革的公办幼儿园,除园长、财务、卫生保健人员按标准使用事业编制外,专任教师按不少于应配数40%的比例使用事业编制,其余专任教师和保育员及其他教辅人员在编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实行混合制改革的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最多占六成,克服原先教师队伍‘能进不能出’的弊端。”林成益说,这解决了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的尴尬,用尽可能少的编制,办更多的公办幼儿园。今后非在编教师的招聘程序将更加严谨,将完全参照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的招聘办法。
对于非在编教师而言,待遇问题显然是最为关心的。根据意见,按规定配备的非在编教职工,其人员经费将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非在编专任教师年平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且幼儿园须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在职称评定上,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一视同仁。
“有了政府保障,园长不用为经费发愁,只需全身心抓教学即可。”林成益说。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不好会被淘汰
“公建民营幼儿园今后也须参与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收费标准与幼儿园等级挂钩。”林成益表示,虽然公建民营幼儿园采用民办管理模式,但收费上要求其必须办成普惠性幼儿园,保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即不得超过普惠性幼儿园收费上限标准或不高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上浮30%。
除了享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相关政策,公建民营幼儿园教职工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表彰奖励、教龄及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有同等待遇。在园幼儿与公办幼儿园幼儿享有同等权利,享受同等政策,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残疾幼儿等“五类幼儿”同样纳入国家资助范围。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不好或存在违规行为会被淘汰。”林成益说,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期一般是5年,到期提出续约申请,经审批后可续约5年。10年期满后,重新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