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温州地方立法的事,再次引起委员长的关注。”昨天,全国人大代表郑雪君告诉记者。
昨天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来到浙江代表团,与浙江代表一起审议。
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陈笑华就地方立法工作作发言,向张德江汇报温州立法工作的成绩。去年12月,《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于今年3月正式颁布实施,成为省内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最先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首部“自制”程序法《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已于上月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正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此外,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还确定了《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计划,温州地方立法工作正从酝酿摸索期迈入换挡加速期。
听闻温州地方立法的一系列工作成效后,张德江频频点头。他又一次问起那位曾两次在电梯前“拦”住他的全国人大代表郑雪君:“那个温州的女代表,今天不知道在不在这里?”
2013年和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郑雪君先后两次在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之后,在电梯口“拦”张德江委员长,“壮胆”追问关于能否落实温州申报“较大的市”的事情。去年,张德江在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主动寻找郑雪君并给予下文:即将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将依法逐步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
会场上,当张德江问起郑雪君时,现场的“长枪短炮”全部聚焦于郑雪君,她马上作出应答。
随后,张德江对郑雪君说:“记得前几年我参加浙江代表团讨论时,上电梯的时候,你追到电梯口,问我别忘了给为温州争取立法权。我当时就想,这是全国性的问题。现在,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是全国人大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
张德江还说,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全国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的探索和实践。有了立法权,还要用好,更重要的是要保证立法质量,包括法律监督。
郑雪君告诉记者,从两次壮胆“拦”国家领导人,追问温州申报“较大的市”的希望,到委员长两次主动“提及”这位温州的全国人大代表,给予她亲切的回应与温暖鼓励,连续四年的“特殊”互动,是温州人民28年来孜孜追求地方立法梦想的缩影,也展现了温州争当全国深化改革“马前卒”的强烈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