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晚,瓯海区协管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千人”动员大会透露,该区率先全省推出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个“硬招”,将对区内的公安、交警、城管、计生、市监、安监、环保等7个系统和街道的协管员,实行奖惩并重、优胜劣汰的“7+1”管理体系,从而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协管员队伍。
“7+1”是指7个系统加镇街的协管员队伍。此次实行的“7+1”协管员管理体系,将首次在全体协管员队伍中实行统一的准军事化管理,全面开展军事训练,组织协管员分批接受军训。同时,建立健全日常准军事化管理制度,如工作时间统一着制式服装,并按照规定佩齐帽徽、胸徽、胸号、肩章;外出执勤时,必须佩戴制式大(翻)檐帽;夜间定岗值勤时,必须着反光背心;建立早操、早点名等制度。
“7+1”协管员管理体系的最大亮点,是建立了统一的协管员奖惩制度。根据考评方法,对协管员考评采取一月一评、一季一评和一年一评的方式,每月按全区协管员总数的15%左右评定月度之星,每季度连续三个月被评定为“月度之星”的,评定为“季度之星”。在月度、季度考评的基础上,年终综合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为15%。
在奖励方面,月度之星每人可奖励300元,季度之星每人可奖励500元;年终考核优秀的发1.5倍考核奖;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表现优秀的协管员可优先考录文职或事业编制,协管员工作成效及考核结果作为考录的重要依据。
在惩罚方面,实行末位淘汰制,第一次被评为单位末位的协管员,予以警告处理并责令整改;连续两次被评为单位末位的,由单位纪检组约谈其分管副中队长;连续三次评为单位末位的,予以辞退,并由单位纪检组约谈其所在中队的中队长,建议对分管副中队长岗位进行调整。年终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扣发一半考核奖,并离岗培训一周,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年终评为不称职的协管员,不发考核奖并予以辞退。
此外,该区还配套出台协管员行为规范“十不准”、协管员“四大职责”、协管员业务工作规范流程“十大步骤”等。原则上,每年按照5%左右的比例淘汰因工作不力、考核不称职、违反“十不准”规定等情况的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