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关于加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出台,要求今年完成避灾安置场所1891个,到2020年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全覆盖的目标。同时,首次将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实施意见》要求科学合理布局避灾安置场所,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市、区)都建有1至3个容量不小于200人的县级避灾安置中心;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1至2个容量不小于100人的乡级避灾安置中心;原则上,每个村(社区)建有1个容量不小于50人的村级避灾点。
2014年,要求全市避灾安置场所总数达到1891个。目前,全市已有避灾安置场所1843个,年底前将完成规定目标。市民政局救灾救助处有关人员介绍,以往我市对于个别地区的设点存在转移路线太远、区域过大等问题。《实施意见》对于如何科学布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