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根据中办和省委办有关文件精神,12月29日,温州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切实做好关心群众各项工作
认真检查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城乡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积极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妥善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尤其是要做好文成、泰顺震区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将各级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和冬春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基本衣食住行医等问题。
二、认真安排好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节日期间群众的消费需求,提前做好农副产品储备工作,稳定粮油、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涨价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经营,抓好“菜篮子”工程,做好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工作,切实保障居民生活需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精干文艺队伍到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和生产第一线慰问演出,丰富城乡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
三、切实加强公共安全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推进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着力抓好油气管道、交通运输、消防、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危化品与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学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加强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安全保卫措施,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企业欠薪逃匿案件和工人聚集拦路、上访讨薪讨债等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深入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试点工作,妥善处置“三改一拆”尤其是宗教领域违法建筑拆除相关涉稳问题和非法宗教活动。
加强舆情监测和导控,严防发生重大涉稳事件。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加强重点地区安全防范,严防节日期间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捣乱破坏活动,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以及我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深入持续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准提供各类烟酒,同城一律不准安排公务用餐。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历和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品预付卡)。
六、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健全完善值守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落实备勤力量,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在岗带班的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市委办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