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记者昨天从泰顺县纪委获悉,该县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途径,推出了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县委定期听取乡镇部门党委主体责任报告、同级纪委监督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三项机制,促使各级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带头挑担“挂帅出征”。
“上述是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请大家严格监督。”上周五,随着县委书记张洪国一番报告“开场”,泰顺县委常委会召开了一场特殊的专题会,10位县委常委逐一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在会上开展交流。泰顺县纪委常委和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受邀参加这次会议,对县委落实主体责任进行监督。
这是泰顺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的一次“实战”。该县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议。以专题会为载体,推行县委定期听取“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机制,县委书记不但要主动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还要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汇报交流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推行县委定期听取主体责任报告机制,泰顺县每年召开两次各乡镇党委及重点部门汇报。年中由县纪委听取汇报,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年末由县委召开专题汇报会,所有县委常委与纪委常委一同听取汇报。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同级纪委监督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制。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范围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由县纪委在会上通报发现的问题。对重要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预警、督查措施。预警后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党风廉政建设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