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经省委同意,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温州市反馈巡视情况。3月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曾浩明、副组长马晓宁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一新反馈了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邱志明传达了省委书记夏宝龙关于巡视工作讲话精神。之后,在温州市巡视工作反馈会上,曾浩明代表巡视组向温州市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邱志明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陈一新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主持会议。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4年10月20日至12月1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温州市进行了巡视。省委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曾浩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温州市委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作风建设,反腐败的态度鲜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党员干部以权谋私问题比较突出;群体性腐败窝案多发;一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混乱;土地出让中的违规问题较多;对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的反映相当集中。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政策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干部队伍中“为官不为”问题依然突出;有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转变不够明显。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对“一家两制”、少数党员参教信教等一些事关重大的问题及时研究、有效应对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比较突出;执纪不严,有“带病提拔”的现象;事业单位在人员接收安置中存在违规情形。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曾浩明代表巡视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二是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
曾浩明强调,温州市委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邱志明强调,温州市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要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行动上积极主动,分清问题类型、主次和严重程度,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要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同时提升制度化反腐的能力,自签收巡视反馈意见2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陈一新表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是对我市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力警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作为一面“镜子”、一个“标杆”,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全面、扎实、有力地抓好整改落实。
陈一新指出,市委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举措,把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必答题”,一条一条、一项一项地进行梳理分类,逐一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整改大行动”,确保限期解决和落实。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整改,以上率下,切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对照,坚决整改,全面落实。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严肃问责。
陈一新强调,我们要以接受巡视监督为新契机,以抓好整改落实为新动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对巡视反馈和工作中掌握的问题线索,要尽快查清、查明、查彻底,依纪依法进行处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寓整改于全局工作之中,以抓好问题整改来促进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省委巡视组有关成员出席反馈会。市四套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专职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专职常委、委(室)主任;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过市级领导职务并在近5年内退休的老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