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日前,洞头县的北岙街道、东屏街道、霓屿街道、元觉街道、大门镇和鹿西乡6个乡镇(街道)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被温州市命名为首批“无违建乡镇(街道)”。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局长、市“三改一拆”办公室主任李世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只是温州“三改一拆”行动从拆违改造向“无违建县”创建推进的起点,为老百姓创造美好生活的美丽温州正呼之欲出。
问:我市如何从拆违改造向全面推进“无违建县”创建转变?
答:今年是全省“三改一拆”行动转折性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将目标任务从拆违改造向“无违建县”创建推进,旨在促进拆违控违标本兼治和长效管理。我市作为“三改一拆”的发源地,努力保持先发优势,创建成效明显。2012年,我市率全省之先启动“无违建道路、小区”创建,先后出台《无违建道路创建验收办法(试行)》、《温州市城区街道(镇)无违建小区(村)验收办法》,明确“无违建道路”和“无违建小区(村)”创建标准。2014年,根据省里创建部署和要求,制定《“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无违建乡镇(街道)”考评办法》、《温州市城区“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创建验收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创建标准。各县(市、区)也纷纷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
各地按照“无违建道路” → “无违建小区(村)”→“无违建街道(镇)”→“无违建县(市)”的步骤,有序推进“无违建县”创建。“无违建道路、社区(村)、河道、街镇”是“无违建县”创建的“细胞工程”,各地狠抓创建基础,由点扩面。至2014年12月30日,我市已完成洞头县的“无违建”创建市级验收初评,并向省里申报创建验收;已组织全市30个镇街“无违建”创建验收。全市1164个行政村(社区)、3120条河流、1003条道路1312.59公里完成“无违建”创建。
问:我市“无违建县”创建有哪些特色措施?
答:温州在“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实践中有五大创新:主体创新、政策创新、路径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
温州工业化发端于民间草根,产业起点低,企业规模小,生产布局分散。这种发展模式在繁荣城乡经济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量大面广的违建,带来城市生活和社会管理的无序,阻碍城市转型发展。2011年起,市委市政府把“违必拆、六先拆”作为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强势推进。拆违是破难攻坚的利器,是淘汰高耗能、低小散企业的助推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市区整治和查处违法建筑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及街镇为辖区整治和查处违建的主要责任主体,相关职能部门是共同责任主体。这种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解决了管辖不明确、部门推诿的问题,变部门单打独斗为合力攻坚,严密防控使管理不留空白。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注重联动,创建办积极履职,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将责任落实到街镇,有序、稳步推动“无违建”创建。
全面发挥“无违建县”创建活动在“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组合拳中的重要作用,重点结合全市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违建拆除力度;结合“五水共治”,加大沿河拆违力度;结合“四边三化”,基本实现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两侧无违建。
问:我市“三改一拆”是如何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
答:针对新形势、新问题,市委、市政府制定《温州市新建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追责力度,明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新违建的管控责任。出台《温州市区没收建筑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街镇具体实施职责。制定《温州市区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坚持从严把控,保证政策延续性。
各地更加注重“三改一拆”的法律适用、法律执行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规、规定,采取拆除、罚款、没收、缓拆等方式分类处置违建。对符合罚补、没收、拆除的违建一律不予缓拆,对符合缓拆条件的存量违建,由违建当事人向属地乡镇(街道)提供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承诺书,由属地乡镇(街道)在一定区域范围进行公示。
为严管严控新违建行动,我市全面排查2013年2月21日以来的新违建,集中进行处置,加大追责力度。2014年上半年,全市共54人因拆违不力等情况被追责,其中鹿城13人、乐清9人、永嘉5人、瑞安3人、平阳24人。
问:我市“三改一拆”行动措施有哪些变化?
答:“三改一拆”行动不仅仅局限于拆违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去年以来,各县(市、区)更加注重综合施策,努力使得“三改一拆”行动更加惠民生、促发展。
组织专项行动,破解中心工作难题,在推进中重点做到以下几个结合:结合全市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违建拆除力度,消除隐患。去年前11个月,全市拆除涉及安全隐患违建约122.4万平方米。结合“五水共治”行动,加大沿河违建拆除力度,全市拆除沿河违建约233.7万平方米。结合“四边三化”行动,努力实现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两侧无违建,全市拆除“四边”违建约1050.1万平方米。
与此同时,积极实施拆改结合、以拆促用,惠民生、助发展,2014年前11个月,改造城中村约2196.2万平方米、旧住宅区约754.5万平方米,约13.1万户村民、4.9万户市民受益。各地采取多种旧厂房改造方式,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改造旧厂区约804.7万平方米、完成改造项目160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