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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全市机动车检测站恢复受理车辆年检

温州都市报 4956
交警部门提醒:防疫期间,本着安全、有序、平稳原则,实行车辆错峰年检措施,即3月底前各检测站仅受理2月份到期车辆;3月份到期车辆延期到4月份年检;4月份以后车辆不能提前年检。详情可咨询各检测站。 疫情期间,机动车或驾驶证逾期未检验、未换证、未审验的,2020年4月30日前在温州市域范围内所有道路(不含高速)不予处罚(已被交警部门查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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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4 18:43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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