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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子怀孕后不受情人待见,竟状告情人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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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3.3333px] 百晓讲新闻原创稿件 女子怀孕后,男方对她不理不睬。女子深怕男子不负责,竟然报警称被强奸。近日,鹿城区中山派出所就处理了这么一起诬告、陷害案。1月6日晚上7点多,鹿城区中山派出所接警台来了一名姓叶的女子,该女子39岁她称,自己前一天晚上被人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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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7 15:38 上传

在了解了李某身份之后,民警当晚就传唤了李某,经查李某吉林人35岁。当李某赶来派出所之后却表示,自己和叶女士是情人关系,而且最近没有发生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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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某所说的和叶女士是情人关系,叶女士矢口否认。民警觉得此事有蹊跷,于是对两人分别展开询问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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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调查情况和叶女士所说存在较大矛盾,民警开始安抚叶女士情绪并开始教育。在民警的一番教育之后 ,叶女士终于想通了。据叶女士交代,她和李某是半年前左右别介绍认识的,后来两人发生了多次关系,这次之所以想到报案强奸是和她怀孕了有关。叶女士担心李某不对孩子和她负责 ,旁边的人让她去报警告李某强奸 ,或许这样李某会害怕起来对孩子负责,糊涂的叶女士听从了建议,这才有了这样一出戏。 民警告诉记者,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的严重犯罪行为,报案人叶女士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恶意捏造事实,属于涉嫌诬告、陷害他人。因为她及时承认错,影响比较小,同时又是孕妇,公安机关没有对她进行拘留,而是进行了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