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人群检测的有关说明
针对有关人员在开展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相关检测结果出现血清检测指标阳性的情况,引起部分群众关注关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月5日经核酸检测我县确诊第9例病例后,至今未发现新增新冠肺炎病毒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等情况。
二、根据省、市相关规定要求,近期我县加大了对重点地区来苍人员核酸和血清抗体的检测力度,个别人员检测出血清指标(IgG或IgM)阳性、而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依据国办发明电[2020]13号《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此类人员并非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更不属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县防控办已严格按照处置流程,对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
三、依据法律规定,传播他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转发,不传播,同时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下步我县将按要求继续加大对重点地区来苍对象的排查和检测力度,及时发布信息,感谢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