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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ball网友:狗和人的区别在于:狗不懂《物权法》

温州日报 873
最近,因为南浦三区非法设立路卡的问题,我在703804网站上了《@南浦三区业主:国家法律你不懂?》,http://bbs.703804.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357795&extra=page%3D1 一石激起千层浪,因为上述文章明确了国家《物权法》的立法本意,导致了很多想霸占公共道路的网友的不满。 其中也包括网友firball的大力批判,口诛笔伐,详见《发表不同观点就是神经病、白痴,还得吃屎? 这就是论坛的管理水平么?》 http://bbs.703804.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358683&extra=page%3D1 其中的一个原因在于:在我和firball 网友在对“小区业主在公共道路上设置路卡合法性”争论过程中,由此演绎发展,争论的主要分歧是:彼此对于狗和人的区别有不同认知。 本人认为:人和狗的区别,在法律层面,主要是是否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懂法的肯定是人,知道法律是非。全世界的狗肯定都不懂《物权法》,所以天天吃狗屎。 至于某些不懂法的,尽管某些动物“狗仗人势、疯狗狂吠、狗尾续貂、蝇营狗苟、挂羊头卖狗肉、鸡鸣狗盗、狼心狗肺,狗急跳墙、狗嘴里吐出象牙,狗眼看人低,写的文章还是“狗屁不通”,归根结底,这些动物还是不懂《物权法》的。 因此,看如今社会芸芸众生,动物世界,703804口水战,如何判断人和狗的区别,我建议firball网友:最好还是以“是否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作为辨析“人与狗”的依据,这样辨析结果会十分准确。 以上个人观点,如果说的不对的地方,欢迎firball 网友多多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