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了解到,5月12日上午我市将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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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7 17:08 上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定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试鸣具体时间为:
防空警报试鸣
10∶00-
10∶03
试鸣预先警报
信号
10∶10-
10∶13
试鸣空袭警报
信号
10∶20-
10∶23
试鸣解除警报
信号
防灾警报试鸣
10∶30-
10∶33
试鸣防灾警报
信号
10∶40-
10∶44
试鸣防灾解除警报
信号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