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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公安局林志佩局长:赔偿要有协议,免得说我敲诈勒索

温州新闻 1382
@永嘉县公安局林志佩局长: 2018年7月16日开始要求赔偿,你局一直拖着不赔。期间,为此去你局不下二十来次。你局信访不受理,我依法向永嘉县信访局提出信访复查,永信又拒绝复查,我一直还在向上级反映。另提起行政赔偿,一审支持你局,认为不属于行政赔偿。我便上诉。二审还支持你局,我又去杭州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还是支持你局。我便向市检提出行政申诉。市检也是支持你局,我暂未去南京最高法三巡。便向你局提出刑事赔偿,你局又认为不属于刑事赔偿,我向温州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局建议你局赔偿,你局在2019年10月才肯答应赔偿(却不签赔偿协议)…… 鄙人还是坚持要签赔偿协议,同时,弱弱地问一句,有鉴于鄙人一年多来因此付出的时间精力、车旅费、误工费、邮费、电话费等,能否另外酌情赔偿三千元人民币?这不算敲诈勒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