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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6月起连续发放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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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 19:23 上传

自上月市气象局正式宣布入夏以来,高温津贴一时间成为众多市民十分关注的话题。今天(6.2),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我市高温津贴发放时间共计4个月,本月起各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进行发放。 据介绍,今年我市的高温津贴发放继续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有关规定执行。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需要提醒的是,工作性质涉及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值得注意的是,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此外,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需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会同安全生产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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